问题 | 律师跨地区转所的手续? |
释义 | 律师跨地区转所的手续?律师跨地区转所的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律师跨地区变更执业机构的,首先向拟变更后的执业机构所在地司法厅提交执业档案调档申请,执业档案调档完成后即可提交转所材料办理转所手续。律师跨市转所指执业律师由本市转出到本省其他行政区域执业的情形或执业律师由本省其他行政区域转入本市执业的情形。合伙人申请跨市转所的,应先办理退伙登记手续;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派驻律师申请跨市转所的,应先办理撤回派驻登记手续。申请条件:(一)律师在广东省内申请从所属律师事务所转到另一个地级以上市辖区所属的律师事务所的。(二)跨地级以上市设立新律师事务所或加入转入所合伙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市内转所:(一)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的。(二)律师事务所受到停止整顿处罚期限未满,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三)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四)合伙人、派驻律师申请转出而未办理退出合伙、撤回派驻登记的。(五)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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