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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之间丈夫死亡,妻子还话着,丈夫立遗嘱把所有财产送给女儿,这遗嘱生效吗吗?
释义
    二婚后老公去世把财产全部留给自己的子女,遗嘱只要是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定立的就有效,但是遗嘱只能分配属于自己个人的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一部分无效。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一方丈夫是日本国籍,他立遗嘱把夫妻共同财产都给她女儿,这个遗嘱生效吗?
    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立遗嘱,但是该遗嘱在所有被继承人全部去世以后才能生效。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夫妻因意思表示一致而共同订立同一份遗嘱,并共同在该遗嘱中对夫妻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事先处分的遗嘱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丈夫去世,丈夫留下遗嘱婚前财产全部给他自己的孩子,妻子有继承权吗?
    妻子在丈夫死亡后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其妻子是作为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是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其丈夫死亡之前立遗嘱了并且遗嘱中妻子没有作为遗嘱继承人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有房产一套,是与丈夫的共同财产,丈夫己去世,我已80多岁,想写遗嘱,这遗嘱如何写?
    房产遗嘱由遗嘱人自己写或者是找他人代写,内容要写明房产给谁继承,房产的基本情况等,书写完了之后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时间(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下丈夫生前立遗嘱,把生前房子给妻子,是否有法律保障子女是否还可以继承?
    生前没有立遗嘱,去世后房产的分配方式:首先,应当确认继承人的范围,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然后,确认继承份额,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继承人协商同意或存在法定情形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夫妇由于感情不和分局,然后妻子教唆他人杀害丈夫未遂,后夫妻离婚,丈夫死亡,妻子还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吗?
    夫妻一方有权利在配偶死亡后要求分割财产;夫妻一方死亡的,要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然后另一方再继承其遗产;分割出的一半加上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为死者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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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