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离婚了怎么去掉名字 |
释义 | 离婚后,去除房产证上的名字有两种办法。首先,如果夫妻协议分割房产,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携带相关材料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其次,如果夫妻起诉分割房产并获得生效裁判确认的权属人,可以自行携带裁判文书和本人身份证明,申请去除另一方的姓名。 法律分析 离婚后去除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办法为: 1、如果夫妻协议分割房产的,则由双方协商一致,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如果夫妻起诉分割房产的,生效裁判确认的权属人可自行携带该裁判文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申请去除另一方的姓名。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离婚后的房产证过户手续 离婚后,如果需要将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需要进行房产证过户手续。具体办理步骤如下:首先,双方离婚后应协商一致,确定房产归属问题。其次,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离婚证书、房产证原件、身份证等。然后,前往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填写过户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接着,按照当地规定缴纳过户费用,并等待审批。一般情况下,经过审批后,房产证上的名字将会进行变更。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并办理相关手续,如缴纳印花税等。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离婚后变更房产证名字的方法有两种:夫妻协议分割房产时,双方可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如夫妻起诉分割房产并获得生效裁判确认的权属人,可携带裁判文书及身份证明申请去除对方姓名。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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