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以一张银行卡配U盾卖给对方获取1500犯不犯法会不会被判刑 |
释义 | 明知他人将使用你的卡进行犯罪行为并出售卡片,才会被判刑,因此涉嫌洗黑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洗钱罪是指明知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违法所得,为掩饰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或协助资金转移等行为。 法律分析 这个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你明知道别人会用你的卡做一些犯罪行为。还把自己的卡出售,那样才会被判刑。对方买银行卡配U盾一般涉嫌洗黑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拓展延伸 银行卡与U盾交易是否涉及非法行为? 银行卡与U盾交易涉及非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授权私自买卖银行卡和U盾属于违法行为。这种交易可能涉及非法获取他人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非法资金转移、洗钱等活动,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和个人隐私。一旦被发现,涉及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被判处刑罚,如拘留、有期徒刑等。因此,强烈建议不要从事此类交易,以免陷入法律风险和不必要的麻烦。合法合规的金融行为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基础,我们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金融意识。 结语 私自买卖银行卡和U盾属于违法行为,涉及非法资金转移和洗钱等活动,严重损害他人权益。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此类行为将面临刑事责任,如拘留、有期徒刑等。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我们应遵守法律,树立正确的金融意识,远离非法交易。请勿从事此类活动,避免陷入法律风险和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信用卡"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现予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四条 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分别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定罪处罚。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其人员,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七条 催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有效催收”: (一)在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后进行; (二)催收应当采用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 (三)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 (四)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 对于是否属于有效催收,应当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电话录音、信息送达记录、信函送达回执、电子邮件送达记录、持卡人或者其家属签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证据材料作出判断。 发卡银行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应当有银行工作人员签名和银行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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