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借贷组织首要会查看借钱方的信誉状况,然后会查看其还款水平,若还款水平不强,假使信誉再好相同无法获贷。而借款人已有借贷在还,能否再贷就要依据本身状况来剖析了,若其信誉记载较好,新旧借贷月还款之和不能多于月收入的50%,那么再借贷是没有问题的。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征信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