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预付款发票新规定 |
释义 | 建筑企业在开具”不征税“发票的当期,对预缴金额无需申报只做会计处理,待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开具相应税率的进度款发票时再进行申报。建筑企业在当月开具了“不征税”发票却未收到预收款。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既是纳税人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两者的区别如下:首先,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其次,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再次,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第四、发票的联次不同。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七个联次两种,而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一种。最后,发票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一律不予作抵扣使用。 二、机动车发票属于专票吗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属于增值税抵扣凭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三、没清卡能开发票吗 未报税在报税的期限内可以开发票,开具的发票属于开票当月所在所属期。1、是否能开发票,与税控系统是否抄税相关,纳税人手上还有未开完的发票,只要进行抄税就可以直接开票,不需要完成报税、清卡工作。但是纳税人手上发票在上月已经开具完毕,那只能等完成报税、清卡工作后,才能跟税局申请发票再开具。2、没有抄税的,在申报期限到期后税控系统将锁死,不能开票,但未到申报期限仍可正常开具发票。3、申报税款不影响开票,如果已经抄税了但没有申报税款,会受到处罚,但只要抄税清卡了就可以开具发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既然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一般地,销货方要将违约金与货款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购货方,并计算缴纳增值税。操作中注意,如果货物价格与价外费用需要分别填写,可以在专用发票的“单价”栏填写价、费合计数,另附价外费用项目交与购货方。但如果价外费用属于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则该项合计数中不应包括此项价外费用,应另行开具普通发票。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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