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可以不予追究情形包括什么?
释义
    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如果一个人在境外被敌对国家、恐怖组织、邪教组织等间谍组织胁迫或者受诱骗,而参加了该组织从事刺探、抢夺、破坏等危害我国安全活动,且其行为未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时,可以依法不予追究。而这种情况下的认定需要根据相关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具体来说,如被胁迫或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需主动向有关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该组织,可以作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而如果一个人在境外自愿参加了间谍组织,那么其行为依然构成犯罪,无法获得不追究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被胁迫或受诱骗的情节需要有实质性证据证明。此外,如果间谍活动已经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即使是受到胁迫或受诱骗,也仍然可能受到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敌对国家、恐怖组织、邪教组织等间谍组织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该组织从事刺探、抢夺、破坏等危害我国安全活动,且行为未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追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3 21: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