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监护权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变更监护权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监护人实施了不利于被监护人的行为。 4.现有监护人去世或者因被宣告死亡、失踪。 一、请问是否可以更改父母的监护权? 父母的监护权可以改变。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3、实施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成年人有监护人吗? 成年人如果丧失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也有监护人。规定为: 1、成年人的监护人由下列人员担任: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5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三、抚养权与监护权区别有哪些? 抚养权与监护权的区别如下: 1、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