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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国人来华邀请函在哪里办理
释义
    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的办理需要由邀请方(中国单位或个人)向中国外交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外交部审核后发放。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邀请方向中国外交部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邀请函、邀请人身份证明、被邀请人身份证明、被邀请人旅行证件等。
    2.中国外交部审核通过后,发放外国人来华邀请函。
    3.被邀请人携带邀请函、身份证件等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
    4.中国驻外使领馆审核通过后,发放签证,被邀请人可以持签证前往中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中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中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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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8: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