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件有效期 |
释义 | 一、证件有效期是多久 1、证件的有效期如下: (1)16岁以下的,发给有效期为5年的居民身份证; (2)16周岁至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10年的居民身份证; (3)26周岁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20年的居民身份证; (4)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二、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1、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2、兵役登记; 3、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4、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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