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银行卡被公安局冻结怎么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需报请法院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法院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一般延期为三到六个月。公安机关在查办涉嫌上述犯罪案件时,往往发现很多银行卡是被专门用于收取或者转移诈骗或者其他犯罪活动的资金进出。于是,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会将涉案的所有银行卡资金冻结,避免资金被转移。比如在诈骗案件中,一方面既能证明诈骗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犯罪的犯罪事实,方便认定诈骗犯罪的犯罪金额,有助于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另一方面,将赃款第一时间冻结,防止被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转移,造成日后无法追回的风险。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错误查封公民银行卡的概率非常小,如果发现银行卡被冻结的时候,要先行自我排查落实是否曾经参与或被动参与过某些违法犯罪活动,需要首先进行自查。
    向冻结银行落实冻结的相关详细信息,此刻,当事人需要立即通过冻结银行落实具体的冻结信息,最好是申请冻结银行打印《协助有权机关冻结划扣登记簿》,用以了解到全面的冻结信息情况。如果银行拒绝提供信息单,则可以向银行口头了解:冻结时间、冻结期限、冻结机关、冻结警官、联系电话、冻结编号、冻结缘由等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