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城乡生活供水浊度检测限制为正常情况下不得超出1NTU,如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有限制则不得超出3NTU,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浊度检测限制为正常情况下不得超出3NTU,如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有限制则不得超出5NTU。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