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离岸公司合法吗 |
释义 | 合法。所谓离岸公司是指公司经营不在注册当地经营的公司;其成立是完全按照注册当地的的注册程序进行的;受注册当地的公司法管制。就是泛指在离岸法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例如,BVI、塞舌尔、巴拿马等,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2006年9月8日《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内称为10号文)颁布实施后,通过离岸公司设计安排合同安排/协议控制模式(VIE结构,即可变利益实体)进行海外私募及红筹上市更成为主要操作模式之一。《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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