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人民代表大会名额由选举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增加15万人可增加1名代表,直辖市每增加2.5万人可增加1名代表。设区的市、自治州每增加2.5万人可增加1名代表,不超过1000万人口的不得超过650名代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每增加5000人可增加1名代表,不超过165万人口的不得超过450名代表,不足5万人口的代表可少于120名。 法律分析 人民代表大会的名额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的。具体内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 拓展延伸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规定及其影响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规定是指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数量和比例。这一规定旨在保证代表的代表性、代表的合理性和代表的多样性,以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和民主决策的实施。代表名额的规定通常会考虑各地区、各民族、各阶层的代表参与,以及性别平衡等因素。这种规定的实施对于保障人民代表大会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充分代表和维护,同时也为各方利益的协调和社会进步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结语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规定,旨在保证代表的代表性、合理性和多样性,以平衡各方利益和实施民主决策。这种规定对于保障人民代表大会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充分代表和维护,同时为各方利益的协调和社会进步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2021修正):第二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个别代表的当选无效,在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 对补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1修正):第四章 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罢免、任免和辞职 第三十九条 候选人的提名人应当向会议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