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不能调解情况都有什么 |
释义 | 交通事故赔偿不能调解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4、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一、不签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生效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会因当事人不签字而不生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制作的。当事人签字仅仅只能表明交通警察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至当事人,并不会影响认定书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签字的,交通警察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适应简易程序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来签字怎么办 遇到交通事故,应该尽可能联系到对方,一是为了划分事故责任,二是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对方迟迟不来以致不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所以,不管对方是否前来确认,只要交通部门及时作出了认定,当事人都可以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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