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货物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法的概念 |
释义 | (一)国际货物贸易的概念 通常,根据国际贸易的标的不同,可以把国际贸易分为三个部分,即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国际货物贸易即是国际货物贸易,提以货物为标的国际买卖交易。 在不同国家的法律及有关的国际条约上,可能对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性作不同的规定,即以不同的标准来确定一个贸易是否是国际货物贸易。一般地,确定国际性的标准主要有: 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作为交易标的货物跨越国境的货物买卖; 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国际货物贸易交易的当事人有买方和卖方。但是,在国际货物贸易交易的过程中,通常还必然会涉及到其他一些交易,主要是: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支付和担保;等等。 (二)国际货物贸易法的概念 对于国际货物贸易法这个概念,可以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 广义的国际货物贸易法,是指关于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国际货物贸易法,是指规范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及合同项下国际货物贸易交易的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国际合同有哪些特点 国际标准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①国际性。 其调整的是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制定、接受和履行一般涉及几个国家和不同的法律规范体系。 ②规范性。 其条款为标准化条款,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③示范性。 它针对某类交易的一般条件而拟定,其内容包括一种普遍适用的合同条件。它对当事人不具有直接的约束力,而仅给交易方提供交易条件和合同条款的示范。拟定和推行国际标准合同的主要有国际组织(如国际商会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等)和行业协会(如伦敦谷物与饲料贸易协会、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等)。 此外,个别企业自己也拟定国际标准合同,但其拟定的国际标准合同往往具有有限的影响力。国际标准合同在许多方面和国际惯例非常接近,但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国际惯例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国际公认性,在许多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中,逐渐被作为一种补充适用的法律渊源。而国际标准合同只有在当事人明示选择的情况下,才对选择的当事人产生拘束力。但是国际标准合同往往成为国际惯例的雏形,当一个国际标准合同在国际社会被公认的程度达到一定水平时,便很有可能成为一个国际惯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