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约重疾险后,如何避免被保险公司以“写错病历”为由拒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生效后,除非保险公司证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否则不得抵消责任或者解除合同。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行为。因此,被保险人在签约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和健康状况,在保险公司要求的情况下提供病历等相关证明文件,并确保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避免因病历等证明文件的错误而导致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合同生效后,除非保险人能够证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否则不得抵消责任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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