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农业用电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以下用电范围可以申请农业用电: 1.排灌 农、林、牧、水利业生产、服务中的排涝、灌溉、喷灌、喷滴等的用电。 2.农副业 包括农村个体工业生产加工用电;饲料加工用电;村民自用粮油加工用(如脱粒、磨粉、榨油等);以及家庭饲养(养鸡、养鸭、养猪、养鱼、养牛和其它家禽家畜和兽类饲养)等的用电。 3.农业 ⑴种植业:①粮食作物种植业: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黄豆、青豆、薯类及其它杂粮作物等的种植。②经济作物种植业:包括棉花、麻类、糖料、油料、烟叶、药材、香料等的种植。③蔬菜瓜果种植业:包括各种蔬菜、菜用瓜、果用瓜、番茄、菜用豆、食用菌类、茭白、藕、芋头、生姜等的种植。④果树种植业:包括柑桔、苹果、梨、桃、荔枝、香蕉等的种植。⑤茶、桑种植业:包括茶树、桑树的种植。 ⑵其它农业:包括绿肥作物、饲料作物、花卉、苇子、蒲草等的种植;野生植物的果实、纤维、树胶、树脂、油料以及野生药材、菌类、柴草等的采集。常年从事农业种植业、畜牧业为主兼营其它农业的,仍列入有关的种植业、畜牧业,不列入本类。乡、镇企业和农村个体工业中,凡符合工业生产条件的,应列入有关的工业行业,不列入其它农业;不够工业生产条件的,列入本类。 4.林业 包括采种、育苗、植树造林、森林抚育、迹地更新、森林保护、天然林场的经营管理以及对橡胶、漆树、油桐、咖啡、可可、花椒、胡椒等林木种植及其林产品的采集。木村采运不列入本类。 5.畜牧业 (1)畜饲养放牧:包括猪、羊、牛、奶牛、马、驴、骡、骆驼等的饲养和放牧业。 (2)家禽饲养业:包括鸡、鸭、鹅、等的养殖业。 (3)其它畜牧业:包括兔、蚕、蜂等小动物饲养;野生动物的狩猎、诱捕、猎物饲养,以及野生动物产品的采集。 6.渔业 (1)海水渔业:包括海水养殖、海洋捕捞。即利用海水进行鱼、虾、贝、珍珠、藻类(如海带、海白菜、紫菜)等水生动、植物的养殖和对海洋水生动、植物的捕捞。 (2)淡水渔业:包括淡水养殖和捕捞。即包括在内陆水域进行鱼、虾、蟹、贝类、珍珠、藻类等水后动、植物的养殖和捕捞。 7.水利业 包括从事灌溉、水库、堤坝、闸涵、江河治理、防洪除涝等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的管理机构,以及水利设施作业单位、水土保持单位等。 8.农、林、牧、渔、水利服务业 (1)农业服务业:包括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拖拉机站、种子公司(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推广站、植物检验站、治沙单位等。 (2)林业服务业。 (3)畜牧服务业:包括兽医院、兽医站、配种站、动物检疫单位及牧区草场经营保护单位等。 (4)渔业服务业。 (5)其它农、林、牧、渔、水利服务业。 生态农业公司注册条件 生态农业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则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基本要求有以下四点: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如何申请农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1、找到至少5名成员,农民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召开设立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及理事长、监事长等;起草章程、确定合作社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营业范围等; 3、授权代理人办理到当地的县工商局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材料合规当场办理,颁发营业执照; 4、到县公安局指定的刻字店(有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刻制合作社公章; 5、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是地税); 7、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需提交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证复印件,还要携带公章和法人章),将对公账号报税务局。 法律依据 《农业动力用电范围及标准》第二条 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所称农业动力用电,以合于左列规定之用电,并直接供农业所需者为限: 一农业灌溉及水利设施操作用电:抽水或扬水以灌溉农作物为目的或操作各种农业水利设施之用电,并经办妥水权登记取得水权状、临时用水执照或经水利主管机关证明依法免为水权登记者。 二农作物栽培及收获后处理用电:农作物播种、育苗及栽培管理或各种农产品干燥、脱粒、洗选、分级、包装之处理机械用电,或设施园艺所需之光照及温度调节用电,并经该管直辖市或县 (市) 主管机关核发证明文件或农业机械使用证者。 三农产品冷藏及粮食仓储用电:农民团体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冷藏农产品,或农民团体存储公粮、稻米、杂粮之仓储操作或碾米机械之用电,并经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或粮食主管机关核发证明文件者。 四水产养殖用电:海上养殖所需之岸上饲料原料储藏、冷冻、混合、投饵、洗网机械,并领有渔业权执照或入渔权证明者。陆上养殖所需之抽水、排水、打气、温室加温、循环水等水质改善设备、饲料原料储藏、冷冻、混合、投饵机械之用电,并领有养殖渔业执照者。 五畜牧用电:饲养家畜、家禽、污染防治设施、鸡蛋洗选、分级包装或集乳站机械之用电,并经该管直辖市或县 (市) 主管机关核发证明文件者。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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