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帮困医保缴费时间 |
释义 | 上海市帮困医保缴费时间以街道医保服务点通知为准。 上海市帮困医保参保对象: 1、原本市户籍并由本市动员支配支援外省市建设,在外省市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外省市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的支内、支疆、文革期间知青、文革前知青、异地安置离退休干部; 2、上述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省市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外省市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上海市帮困医保参保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帮困卡,初次登记缴费可不携带; 3、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退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申请表; 4、退休证; 5、养老金领取证明; 6、原户籍迁出证明,异地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及配偶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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