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道路指示标线,是指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等的标线。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分类,除了指示标线以外,还包括禁止标线和警告标线。禁止标线,是指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的标线。而警告标线,是指促使道路使用者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防范或应变措施的标线。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