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0孩子的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有责任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监护人将由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必须得到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