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确实没钱还怎么办 |
释义 | 债务人实在没钱可以协商分期还款或者延期还款。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进行协商,使债务人分期或者延期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在诉讼中,法院决定执行命令,被执行人未在判决书规定的日期清偿所欠数额的,法院应当查封、扣押、拍卖或者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以前的债务。此外法院将限制其高消费,限制其出口,并有权搜索其财产。 债务人欠款没有偿还能力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债务人暂时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 2、债务应当清偿。如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如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无能力偿还是指无任何能力偿还。如果有部分偿还能力,则应当部分偿还。 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可以可以与借款人协商分期还款。欠债人无力偿还有两种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向法院起诉,并交由法院审查债务人的具体经济情况,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监督情况,或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偿债。 如果欠债人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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