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应写明以下事项:1、姓名:按照身份证及户口册上名字填写 身份证和户口册上的名字必须一致;特别是书写“杨”字要注意繁简区别。 2、曾用名:身份证及户口册上没有的一律不准填写。 3、出生年月:按照身份证、户口册上日期填写,严禁填写自行更改过的日期。 4、性别: 这一栏就不多说了。 5、名族:按照身份证、户口册上的信息填写,不准乱填写; 6、宗教信仰:大家要特别注意,一律填写( 无) 7、文化程度:以自己的最高毕业证书为准填写; 8、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的分别填写相应组织称呼并填写加入年月。无组织关系一律不填写。 9、户籍情况:以户口册上户籍信息为准。分别按照户口册上户籍信息填写相应内容,农业或者城镇; 10、籍贯:以户口册上户籍信息为准填写。例:云南嵩明或云南XX县。 11、常住户口所在地址栏:填写户口本第一页上的户口登记机关专用章那里打印着的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