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孩子一直和爸爸一起生活妈妈怎么争取抚养权 -抚养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实践中,如果子女随其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法院在处理抚养权争议时,可以优先考虑继续由原来分居期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如果分居期间,子女经常性的跟随一方生活,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生活或学习环境,从常理上来说,突然的改变原有的生活环境,可能对子女成长不利。 所以,当父母在离婚时不能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优先考虑子女由原来一起共同生活的一方直接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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