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必须要做年报,不按期公示年报的企业、个体户将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并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记载,之前的经营异常痕迹也会一直伴随,企业没有年报将会导致企业有失信记录,出现失信后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