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在多些时间内办理? |
释义 | 根据规定,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的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涉及组织调整或处理的,相关手续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十三条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纪委和组织部门通报,纪委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相应手续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 被问责领导干部应当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者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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