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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精神病的女人离婚孩子判给谁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也就是说如果你妻子的父母愿意抚养也是可以的,你也可以要求孩子和你生活,法院主要还是基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来判决。
    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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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7: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