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京籍北京退休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非京籍北京退休条件如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为55周岁,干部一般为机关单位干部,对于大部分普通参保人员无需考虑,还有就是一些特殊工种,特殊工种及干部身份,需要由档案审核; 2、社保账户不是临时账户,男性50周岁后,女性40周岁后缴纳的即为临时账户。就是说男性50周岁前,女性40周岁前,需要在北京已经参保; 3、退休年龄,退休年龄前累计缴纳15年及以上,其中10年是在北京缴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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