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房屋产权抵押注销登记 |
释义 | 一、房屋产权抵押注销登记需要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他项权证原件或《抵押证明》; 3、“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解登记申请书”(制式表格),加盖银行公章; 4、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解除抵押权的协议”,加盖银行公章; 5、授权委托书(制式材料),加盖银行公章。委托书要求法人代表(银行为负责人)签字; 6、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房屋产权抵押注销登记注意事项: l、如未满18周岁公民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其法定监护人应持户口本到现场在相关资料上签章。 2、申请当事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如单独委托代办的,另提交单位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上需委托人盖单位公章;私有房产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有经公证生效的委托书。单位申请办理的以申请表中经办人为准,不用另交委托书。 3、复印件均须由我处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已审核原件字样。 4、以上各项均包括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以上各条款解释权属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6、在符合规定条件、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如办理过程须补资料则从补齐之日算起)办理抵押注销需五个工作日。 三、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注销收费标准: l、查档费每套50元; 2、抵押登记费每套80元; 3、抵押换证、变更登记工本费:10元。 四、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具体流程: 1、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他项权证》。 2、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的)、《xx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一份)、《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到当地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3、抵押登记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对抵押注销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无误后将在柜台当场办理注销手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把《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还给抵押人,其他注销材料由窗口的工作人员收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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