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施工方不给工程款的话,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回工程款。具体而言,这属于典型的工程款债务纠纷,法律对此也规定了在计算欠付工程款利息时,欠付工程价款的本金数额应当具体明确,对于欠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因此对于施工方不给工程款的情况,那么可以按照上述情况来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