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没有写可以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没有写是不可以的,工资属于劳动合同中本不可缺少的一个内容,若是民事主体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工资的约定,此时职员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一、公司可以单方面降低工资吗 公司不可以单方面给员工降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不管是调动职工的岗位,还是降低职工的工资待遇,都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才行。如果单位不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就随意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是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拒绝。 二、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 公司搬迁时员工赔偿的标准如下: 1、根据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进行赔偿; 2、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时间计算进行赔偿;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的时长计算赔偿数额。 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有些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 2、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泄漏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滑产生经济损失; 3、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劳动者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主要表现为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比如,商业银行的业务经理违反风险控制规定随意放贷,从而造成的银行呆账坏账。 综上所述,单位若是需要搬迁或者是辞退职员的,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因为工作地点变化已经变更了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故此在职员并没有同意的前提之下,此时单位的搬迁请求,职员是可以拒绝的,且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三、不是和第三方签订合同的吗 1、第三方合同是指企业将人事外包给相应的人力资源公司,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时,不是和企业之间签劳动合同,而是与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即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所以注意员工到企业工作属于派遣性质,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2、员工签订第三方劳动合同,员工的基本利益可以得到保障,但在薪酬福利上可能会低于正式员工,但风险也很高,你不能得到经济补偿,你只能回到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新安排,你只有享受当地最低工资,当然另有约定的除外。实质上是劳务派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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