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不是在医院做。工伤鉴定是在工伤鉴定机构做,鉴定的人员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鉴定的范围包含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以及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工伤鉴定指的是在提出工伤鉴定的申请的职工被确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者是医疗期满以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的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一、工伤骨折伤残鉴定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工伤骨折伤残鉴定最佳时间是在伤者治愈后的六个月内。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二、如何理解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伤残等级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审核工伤的性质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