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成立的三个条件是,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方发出要约、一方作出相应的承诺;以及当事人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或者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