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零首付买房的风险 |
释义 | 零首付买房购房者必须符合国家的贷款标准,如果一年后买房政策有新的变动或者房贷利率出现变化,这些都是购房者自己需要承担的风险。特别是当购房者贷款条件在银行审批不通过时,开发商是否会退还已经缴纳的购房款项呢?这也是购房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和承担的风险。 一、交了首付,但贷款批不下来算违约吗?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银行没钱放款或放款较慢则不算违约,如果是自己的问题那你只好承担违约责任了。具体如下: 1、开发商原因 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原因 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非买卖双方原因 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温馨提示: 为了避免因按揭不成产生纠纷,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和同时从以下三点入手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1、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购房者在听取开发商意见的同时,尽量向贷款银行进行详细的咨询,了解贷款审批的条件及要求,对于自身还款能力及贷款能否获批有一定的心理预期。 2、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就按揭不成时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进行明确约定,即在合同中约定,如因银行不予办理按揭手续致买受人无法取得贷款的,买受人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银行通过贷款申请并与购房者签订了《贷款协议》,对放款时间进行了明确约定,后却以各种理由不按时放款,则购房者有权依据《贷款协议》要求银行按时房款并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贷款买房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贷款买房应注意的问题有: (一)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银行贷款一般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二)贷款后出租住房要告知承租人。 当购房者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时,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借款合同和借据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都比较长,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这些合同,还要认真阅读这些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四)提前还贷不要忘记要回保险费。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购房者千万不要忘记到保险公司退还提前期内的保险费。 (五)贷款偿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还清贷款后,一定要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房产的权利证明前往房管部门撤销抵押。 (六)还贷有困难先求助银行。 借款期内如果出现还贷困难,一定不要忘记向银行求助,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如果之前记录良好,银行通常会受理延长借款期限。 (七)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是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确定额度,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那么是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的,所以贷款买房前不要随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首付是先签合同还是先交款 一般应该先交首付,或者同时进行。贷款买房一般都是在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缴纳的首付款,银行收到了购房者递交文件,经过审查确认购房者是符合按揭贷款条件以后,就会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者是按揭贷款的承诺书。购房者就可以和开发商或者是其他的代理商签订购房合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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