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处罚人拿着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当地的违法大厅处理。到违处大厅把证件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就会调出违停信息,并要确认。确认后立即打印处罚决定书,拿着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罚款就处理完毕。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