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绩效奖金包括在工资里吗 |
释义 | 绩效和奖金一般包含在工资里。单位可以把绩效、奖金计算后和基本工资一并发放给劳动者。工资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之后应得的工资报酬;而绩效奖金是根据本单位规定按照劳动者的工作的情况给劳动者的工资奖励。 一、最低工资的组成 按照我国的统计标准,工资总额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其中,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一般称为基本工资。 从理论上来看,按照“正常劳动”的解释,最低工资只应包括制度工作时间内完成定额劳动所得的基本报酬,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工资构成不合理,基本工资的比重过小,因此《最低工资规定》中没有把奖金排除在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之外。 《最低工资规定》中将下列收入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种作业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扣除项目中除第(1)、(2)两项是对劳动者超额劳动的补偿;第(3)项为延期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因此,根据最低工资的定义,《最低工资规定》将上述收入项目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除上述扣除项目之外,非经常性奖金(如劳动竞赛奖、因做出使本企业获益的发明创造而获得的奖励等)也不应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在目前阶段,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包括: (1)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 (2)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费用和用品,以及企业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企业为了树立自身形象而发给职工的工作着装); (3)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等; (4)住房制度改革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等; (5)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6)医疗卫生费; (7)丧葬抚恤救济金; (8)其他如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等。上述各项待遇均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应当对派遣员工履行哪些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6)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三、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1、“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 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