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四级伤残的标准:如果职工具有中度智能损伤、重度癫痫、单肢瘫肌力≤2级、面部中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等情形的,能认定为工伤四级。 法律客观: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1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1.2 凡符合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4.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C.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