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写申请救助 |
释义 | 写申请救助有国家司法救助的写法及注意事项。 一、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参考模板) 1、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 2、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 3、申请事项:(写明因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和其他社会救助,导致生活、医疗救治等陷入困境,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4、事实和理由:本人**因(写明因他人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害,且无法及时获得赔偿和其他社会救助,导致生活,医疗救治等陷入困境的的事实和理由) 本人保证:申请救助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构、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金的,主动退还已领取的救助金; 特申请贵院予以救助。 5、申请人:(签名) 6、申请日期:年 月 日 二、困难证明怎么写? 在办理救助案件中,检察官发现一些申请人提供的困难证明参差不齐,需要证明内容缺失,说服力不够,为此提供生活困难证明参考格式。 困难证明一般要求包含家庭成员情况,造成困难的原因及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情况、子女就学、疾病、父母疾病情况、低保、五保、家庭困难情况等。 三、有的救助申请人提出,因为特殊困难,实在开不到困难证明可以写委托书。格式如下 检察官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部分被害人因系未成年人或者因刑事案件导致瘫痪等,无法亲自前往检察机关申请救助,需要委托他人办理,但又不知道如何写委托书,为此提供委托书参考格式。 四、实际损害结果证明需要 很多救助申请人在刑事案件中确实受到损害,但不知道如何证明,可以提供以下材料予以证明: 1.伤情鉴定意见; 2.医疗诊断结论及医疗费用单据、发票或者死亡证明; 3.受不法侵害所致财产损失情况; 4.法院判决书判决认定的损失; 5.伤残等级鉴定、护理期鉴定; 6.火化证等。 五、如何证明是否获赔、救助等情况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救助申请人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的情况,救助申请人要举证存在诸多困难,为此,检察官在办案中采取如下核实办法: 1.向救助申请人调查核实; 2.向法院核实判决赔偿执行情况; 3.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核实情况; 4.向村、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 5.向办案单位调查核实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十六条之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二)救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实际损害结果证明,包括被害人伤情鉴定,医疗诊断结论及医疗费用单据或者死亡证明,受不法侵害所致财产损失情况; (四)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情况或者证明材料; (五)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等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十五条之规定,救助申请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救助申请人确有困难不能提供书面申请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 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救助申请人确因特殊困难不能取得相关证明的,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调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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