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待处理财产损失主要缺陷 |
释义 | 从理论上看,这一处理方式存在下列缺陷:一是“待处理财产净损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它既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也不是企业的一种经济资源,正相反,它是企业的盘亏,是损失;对于它的处理企业也不再拥有控制权,重大的项目,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决议或经过主管部门的批示。二是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列作资产,严重违背了谨慎性原则,虚夸了资产、所有者权益,有可能多计了利润。三是这一做法不符合相关性与可靠性的要求。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列作资产,或把“待处理财产损益”的贷方余额列为资产的减项,即用盘盈的资产来抵消企业资产总额,都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还会影响企业财务比率等指标计算的准确性,显然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例如,把待处理财产损失列在“资产”项下,因资产基数被不适当的放大了,会导致资产负债率缩小;反映变现能力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也会放大;其他财务比率也被不同程度的粉饰,这将会干扰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正确评价。四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因为期末"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保留余额时,是作为资产在报表上列示,会使当期的费用或损失不能得到及时确认,收入和费用则不能进行正确配比。 从现实来看,将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等有关损失挂账,即潜亏挂账,已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及其他企业进行利润操纵的主要方式之一。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少企业存在资产不实、利润虚增、甚至虚盈实亏的现象。这种报表列示方法无疑为企业粉饰\经营业绩留下了可乘之机。 一、流动资金周转方式 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一般表明偿还短期能力强,流动比率越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越大,表明企业有足够变现的资产用于偿债,但是,并不是流动比率越高越好。 因为,比率太大表明流动资产占用较多,会影响经营资金周转效率和获利能力;如果比率过低,又说明偿债能力较差。所以,一般认为,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是2。这是因为,处在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最差的存货金额约占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半,剩下的流动性大的流动资产至少要等于流动负债,企业的偿债能力才会有保证。 流动资产周转率指一定时期内流动资产平均占用额完成产品销售额的周转次数,是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与全部流动资产的平均余额的比值,反映流动资产周转速度和流动资产利用效果。周转速度快,会相对节约流动资产,等于相对扩大资产投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而延缓周转速度,需要补充流动资产参加周转,形成资金浪费,降低企业盈利能力。 流动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流动资产平均占用额 主要特点:1、流动资产占用形态具有变动性;2、流动资产占用数量具有波动性;3、流动资产循环与生产经营周期具有一致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