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过手机号和姓名可以起诉一个人么 |
释义 | 仅通过手机号和姓名一般是不可以起诉一个人的,起诉的材料必须可以明确被告的身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形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形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