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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苏州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
    1、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原用人单位应已办妥退工备案登记;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金领取所需流程是:
    1、去退工备案登记对应的市或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2、到指定街道或社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申报手续;
    3、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失业人员,按街道或社区要求及时领取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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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