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领聊城暂住证需要提供什么证件?根据《聊城市居住证实施办法》第七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住 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 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 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 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八条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对办理居住证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审 验。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 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向 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发放居住证。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