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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众责任险的理赔程序
释义
    1、保险人接到出险通知或索赔要求时,应立即记录出险的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单号码、出险原因、出险时间与地点、造成第三者损害程度及受害方的索赔要求等;
    2、进行现场查勘,调查核实责任事故的相关情况,并协助现场施救;
    3、根据现场查勘写出查勘报告,作为判定赔偿责任和计算赔款的依据;
    4、进行责任审核,看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受害人是否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或起诉;
    5、作好抗诉准备,必要时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或同被保险人一起出面抗诉;
    6、以法院判决或多方协商确定的赔偿额为依据,计算保险人的赔款;
    7、支付保险赔款。
    一、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保险理赔的流程如下:
    1、报案。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现场。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确定保险单效力,并审核以下事项:
    (1)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2)审核保险权益,具体来说,就是审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否具有保险权益;
    (3)审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无违反告知义务或通知义务的行为;
    (4)审核出险时间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
    (5)若保险合同约定了承保地区的,要审核出险地点是否处于所约定承保的地区之内;
    (6)审核出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单承保的保险事故,是否由其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7)审核被保险人是否违反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
    (8)审核赔案中是否存在第三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4、调查损失,核算损失程度。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
    5、损余处理。如果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其残值应归保险人所有,或是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残值部分;如果按部分损失赔偿,保险人可将损余财产折价给被保险人以充抵赔偿金额。
    6、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流程如下:
    (1)案卷移入登记。初审人员接收案卷后应进行移入登记,记录所接案件的报案号、初审人员的姓名、代码及接案时间;
    (2)审核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初审人员根据保险合同原件、最近一次的缴费凭证等资料来判断申请索赔的保险合同在出险时是否真实有效,特别是出险前后是否有中止复效或其他变动申请的情况;
    (3)审核出险事故的性质。初审人员应审核出险事故是否在保险合同保险责任条款约定的事故范围之内,是否是责任免除中的情形等;
    (4)审核事故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包括判断出险的事故类型、证明材料是否完整齐全、证明材料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等;
    (5)审核出险事故是否需要理赔调查。根据上述步骤,初审人员判断该案件是否需要进行理赔调查,对于需要进行理赔调查的案件,提出初审意见并缮制《理赔调查通知书》,提示调查重点并移交调查人员,等待调查结果出来再提出意见;对于无须理赔调查的,出具初审意见后移交理算人员。
    7、赔付结案。保险公司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后,如果真实可靠,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
    8、向有责任的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以法律向有责任的第三方请求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交通费;
    (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7)残疾赔偿金;
    (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
    (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车辆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2.查勘定损(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车辆保险理陪流程是什么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4.理算复核(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5.审批(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6.赔付结案(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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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1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