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中的保险分为两种:个人婚前购买的保险不分配,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可进行分割,有两种方式:退保和变更投保人。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则需补偿另一方50%的现金价值。 法律分析 第一种是个人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配;第二种是婚后用共同财产为双方购买的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有两种:退保和变更投保人。办理退保后分割现金,或者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夫妻中的同一人,则双方无需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偿自己现金价值的一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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