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二胎对再婚的影响 |
释义 | 再婚的历史演变及再婚前已生育二胎的再生育条件:再婚男女需少于两个孩子,符合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况或未生育过的一方,离婚时子女归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有残疾儿,或再婚前均未生育且经鉴定无法生育的情况下可以再生育。 法律分析 一、再婚是什么 再次结婚。再婚在我国经历了先秦(现象普遍存在,儒家思想中禁止再婚)、秦汉(行为依然存在,但是限制思想进一步系统化)、魏晋南北朝(法规沿袭前朝,言论有所放宽)、隋唐(再次放松)、宋代(法律条文的固定少动和礼教思想渐趋严酷下社会风气的改变)、明代(较唐代更为宽松)、清代(妇女改嫁要受到强大的宗族阻力,法规也有刑法的规定)至国民时期(废止了关于妻子再婚必须服完夫丧的规定)的发展。 二、再婚前已生育二胎还能生吗 目前在二胎政策中有规定,再婚的男女要少于两个孩子的才能再生。而且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通过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确定有病残的第一个小孩的或者是第一胎双胞胎、多胞胎的,出现残疾没有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 2、再婚的男女,若某一方再婚前有生育两个以内,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则可以再生育。 3、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时小孩的分配应该是要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新家庭虽有小孩但却是残疾儿,这一类可以再生育. 5、再婚男女,再婚前都没有孕育过子女,结婚后若鉴定出有无法生育的病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再婚男女,某一方是独生子女,而且只有一个小孩的。 拓展延伸 生育二胎对再婚的家庭稳定性影响研究 生育二胎对再婚的家庭稳定性影响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研究发现,生育二胎对再婚家庭的稳定性有着深远的影响。首先,生育二胎会增加家庭的经济负担和责任感,特别是在再婚家庭中,父母需要面对更多的经济压力和时间分配问题。这可能导致夫妻关系的紧张和冲突加剧,进而影响家庭的稳定性。其次,生育二胎还可能引发子女之间的竞争和嫉妒情绪,尤其是来自不同父母的子女之间。这可能导致家庭内部的紧张氛围和不和谐关系,进而影响家庭的稳定性。因此,再婚家庭在考虑生育二胎时,需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心理和情感方面的因素,以确保家庭的稳定和幸福。 结语 再婚是指再次结婚的行为,经历了我国历史上的不同阶段,法规和社会观念也逐渐演变。目前二胎政策规定,再婚的男女要少于两个孩子才能再生育,并需满足一定条件。生育二胎对再婚家庭的稳定性有深远影响,增加经济负担和责任感,可能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和冲突加剧,引发子女间竞争和嫉妒情绪。再婚家庭在考虑生育二胎时需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家庭的稳定和幸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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