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单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声明是本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申办声明书公证,声明人应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办理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件;法人申办声明公证,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草拟的声明书。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员可为其代写。与声明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在涉外的民事活动中,为主张权利、放弃权利或承担义务而发表声明,一般要求办理声明书公证。 申请办理声明书公证应提交如下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 2、声明人草拟的声明书。 3、与声明书内容有关的材料,如放弃财产权利声明应提交其享有该项财产权利的证明。 4、如为法人(企业)申办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5、个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