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是不能自认而解除的,所以无法做到申请法律上断绝祖孙关系。法律不承认断绝祖孙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法律程序办理。中国法律不允许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断绝关系,即使双方同意,在律律意义上讲,也不能断绝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母父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