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出卖有效吗? |
释义 |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房屋,买受人是善意购买并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则房屋出卖的行为是有效的,另一方配偶不得要求追回房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未经房屋共有人同意签订买卖合同有效的吗 未经房屋共同共有人同意签订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事后不予追认的可以收回房权;未经房屋按份共有人同意签订买卖合同对自有份额有效,超出其份额的处置无效,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 二、怎么通过举证证明共同财产的转移 (1)针对夫妻共同存款的流向,可以向存款所在银行查询账户流水,如果自己无法查询,则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向银行查询账户的记录,并且要求对方在法庭上说明存款的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的必要性和真实性。 (2)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的房产,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合同无效(但是善意第三人取得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的共同财产,如买受人知道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从单方处购买的,则认定其不属于善意取得,是无效的。 关于房屋买卖的信息,可以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查询。 (3)如果是以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的方式来转移共同财产的,在夫妻离婚时候,由作为配偶一方的债务人举证证明,其所借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合意或者是是否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如举证不能的话,配偶另一方则不承担赔偿份额。 如果配偶一方举证证明所借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配偶一方则不承担偿还责任。 三、转移共同财产证据如何收集? 转移共同财产证据收集如下: 1、对于夫妻共同存款的流向,可以查询存款所在银行的账户流量。如果不能查询,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银行申请查询账户记录,并要求对方在法庭上说明存款的去向和用途,并审查转账的必要性和真实性; 2、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合同无效,善意第三人取得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如果买受人知道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并单方面购买,则认定该财产不是善意的,无效。房屋买卖信息可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查询; 3、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转移共同财产的,夫妻离婚时,作为配偶一方的债务人应当证明其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协议还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不能证明,配偶另一方不承担赔偿份额。 配偶一方证明借款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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