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在遗产继承中解决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之间的争议?
释义
    当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死者之前去世时,没有合法序列继承人,死者的遗产归属于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如果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有人在死者去世后去世,可以进行代位继承或转继承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继承。
    法律分析
    (1)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在死者之前故去,那么就是没有合法序列继承人,这样情况下死者遗产有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2)如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人是在死者死亡之后过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办理代位继承或者或转继承手续。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拓展延伸
    解决遗产继承中优先继承权和次级继承权之间的纠纷
    在解决遗产继承中优先继承权和次级继承权之间的纠纷时,需要采取一系列策略。首先,通过详细研究相关的法律和规定,确定每个继承人的权益和责任。其次,进行有效的调解和协商,以促使各方达成共识并寻求互利的解决方案。在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家的意见和帮助,以确保遵守法律程序并保护各方的权益。此外,建立透明的沟通渠道,确保各方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利益,以便更好地理解彼此的立场。最重要的是,以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为基础,寻求一种继承安排,能够尽可能满足所有继承人的合理期望,同时维护家庭和谐和亲情关系的稳定。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有效解决遗产继承中的纠纷,实现公正和持久的解决方案。
    结语
    遗产继承中,若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先于死者去世,将导致无合法继承人,此时遗产将归属于死者生前所属的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若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有人在死者去世后离世,可办理代位继承或转继承手续。在解决继承纠纷时,我们应详细研究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调解和协商,寻求法律专家的意见和帮助,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维护家庭和谐与亲情关系的稳定。通过这些努力,我们能够实现公正和持久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5 6: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