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从转让实际操作方式以及验资的概念来看,在遇到股权转让问题的时候,我们是不需要出具公司验资报告的。2.股权转让对于股东来说本来也是股东对于自己股份的自由自配的一个权力。如果只要股权转让,就都需要验资报告,那也是很容易造成公司内部一些机密流落到竞争对手的手中。3.所以单纯的股权转让是不需要出具验资报告的。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